9月4日,浙江省甬台温高速复线灵昆-阁巷段第四标段项目部无法给200多位民工发工资,使即将竣工收尾交付使用的该工程蒙上浓厚的阴影。而造成项目部无法正常收尾和拖欠民工工资缘于浙江仙居人民法院两个错误的“隔山打牛”式的执行裁定。这两个执行裁定诱发连锁反应。此事仍在进一步发酵之中。
打开APP 阅读最新报道2014年11月,顺吉集团有限公司中标甬台温高速复线温州灵昆至阁巷段第4合同段工程项目,同年12月16日顺吉公司与业主单位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甬台温高速复线温州灵昆到阁巷段工程是我省重大工程项目,路线跨瓯江南汊至温州机场,经瑞安跨越飞云江,终点位于阁巷东,全长38公里多,其中顺吉公司中标的第4合同段总长约5公里。
2015年5月6日,顺吉公司与仙居人朱全友签订了项目经营目标责任书,约定:朱全友以责任承包方式完成项目施工,工期为36个月,工程款付款方式为按工程进度付款,并且在业主将工往款支付至项目部后,保证款项专款专用,按照资金计划批准后支付民工工资、材料款、工程款、机械费等费用,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否则应向顺吉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后因顺吉集团有限公司资质平移至浙江一路建设有限公司,业主、顺吉公司和一路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由一路公司承继顺吉公司在该工程上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今年8月29日,浙江一路公司收到仙居县人民法院送达的两份执行裁定,裁定内容显示,该法院冻结了一路公司在建行永嘉县支行的基本户3400万元和一路公司名下的甬台温项目部浙商银行温州瓯海支行账户3400万元。而这两份裁定内容显示的被执行人系朱全友,系朱全友与浙江仙居神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引起。
据法律界人士介绍,甬台温高速复线温州灵昆至阁巷段第4合同段工程尚未交工,更未竣工,现双方未进行结算,一路公司是否应当向朱全友给付、给付金额等均不确定。仙居法院在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前提下悍然冻结一路公司与朱全友无丝毫关联的两个账户,实在令人费解。
一路公司在账户被仙居法院冻结后,向朱全友了解他与浙江仙居神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的情况。据朱全友陈述,仙居有一家制药上市公司的老板胡锦生是其朋友,胡锦生掌控的公司较多,包括浙江仙居神圣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郭建军)和仙居一家中小企业融资平台(法人代表亦是郭建军)等。有一次,朱全友、胡锦生、郭建军及那家?资平台的业务员商量给朱全友贷款的事情,朱全友不具备贷款资格,商量由郭建军向这家中小企业融资平台贷款1700万元,再出借给朱全友。起先那个业务员说这样做违法,不能做,因为郭建军是这家金融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胡锦生说到期还款就没事,业务员也不再坚持己见。朱全友称这笔1700万元贷款由胡锦生担保、郭建军出面向这家金融机构贷出。贷款到位后,以浙江仙居神圣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名义出借给朱全友。从朱全友的表述来看,这1700万元资金与一路公司没有任何关联,倒存在涉嫌重大的高利转贷等违法犯罪行为。
仙居法院送达裁定时,一路公司工作人员马上指出该裁定明显违规违法,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将会造成连锁反应的严重后果。然而,该院送达裁定的法官告知一路公司,可以按程序提出异议。法律界人士介绍,这个法官轻飘飘的一句“可以按程序提出异议”可以左右浙江一路公司的命运,提出异议到裁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加上众所周知的人为因素,一路公司讨还公道之时亦是关门歇业之日。而该裁定的审判员王华海法官明知这两个执行裁定存在致命的纰漏却依旧枉判便是捏中了一路公司害怕漫长诉讼的软肋,而王华海与朱全友等人私下存在什么不可告人的交易否,实在令人怀疑。
仙居法院恶意掐“脖子”,一路公司两个账户被冻结后,连锁反应开始了。该项目现场几百名民工工资无法按时发放,工人于是罢工、上访,民工讨薪事件已发酵。工程已近收尾阶段,施工班组工程款、材料款、设备费用等无法结清。更为要命的是,温州灵昆至阁巷段不按期收尾交工验收,将无限期拖延甬台温高速复线的全线贯通,这可是浙江省重点项目。
而对浙江一路公司的负面影响长时间内无法消除。浙江一路建设有限公司是一家注册地在温州市永嘉县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民营企业,公司现有管理人员和民工4000多人,去年纳税2000多万元,被永嘉县政府评为最高等级企业荣誉“功勋企业”。现在已经无法开展经营投标活动,更要命的是公司信誉受到严重伤害。
因仙居法官王华海悍然枉法的错误执行裁定诱发的一系列事件,最终如何收场。
(原标题:民企遭遇无侫之祸 殃及浙江省级重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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